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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常州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郑瑜发布时间:2020-04-27浏览次数:909

各位老师:

    2020年度常州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通知已发布,适合本单位申报的类别为:7506高校类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0年常州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将根据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目标,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上市企业、科技型星级企业、细分领域龙头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企业研究院、企业类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支撑区域创新发展和产业发展高质量;围绕我市前瞻性产业布局、十大产业集群和主导性产业提升,推进在常高校建设若干家与我市产业发展结合度高的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鼓励辖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区,瞄准国内外大学和科研院所、央企、世界500强企业、上市企业,引进建设若干个新型研发机构。

二、指南方向

(二)高校类

7506高校类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围绕我市科技产业园区能力建设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提升在常高校的原始创新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形成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重点围绕安全与装备技术研究、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区块链与5G技术融合及其应用技术研究、轨道交通轻量化结构设计与增材制造一体化成形技术研究、新型智能新能源汽车决策控制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基于智能传感器的机器视觉检测及质量控制技术研究、氢燃料电动汽车及智能技术研究、医疗机器人技术研究、基于AI智能化人机交互及协作机器人关键技术和系统研究等领域,依托在常高校,布局建设一批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每家实验室市拨经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溧阳市的单位只可申报指导性计划(指南代码7504);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3.高校类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1)符合《常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申报单位为在常高校,优先支持与国内知名高校院所联合共建或与本市科技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重点实验室;  

(3)近3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有20人以上的科研团队,其中10人以上需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有效专利不少于1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4)建成后研发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新增投入300万元以上,新增本领域的专利授权不少于5件,新增发明专利申请不少于2件;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四)优先支持类

1.优先支持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型企业;

2.优先支持高端人才牵头的项目;

3.优先支持与国内重点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4.优先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公共创新平台的项目;  

5.优先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19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该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2.一年内有总结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两年内有终止、撤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级科技项目(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和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计划除外),该企业本年度不能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5.已经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14〕267号)作出相应处理。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明年的项目申报限额。  

四、校级筛选流程[此轮只需纸质材料(无水印)]

1、我校限报2项,采用逐级淘汰方式申报。化工(城乡矿山、自然研究院、联反所)学院、材料学院、机械(轨交)学院、制药(医工院)学院、石工学院、环境学院、信息(数理)学院、大数据学院各推荐不超过1项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再组织专家遴选。  

2、各学院于5月18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含附件)一式5份、学院院长(或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1份交科技处。  

五、获学校推荐项目后续操作流程[此轮纸质(带水印)、网络都需要]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20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进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登陆系统后,在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可行性论证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固定格式请在市科技服务平台附件中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承诺书原件不要和书面材料装订在一起,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终极材料报送

截止时间6月1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

(六)联系方式

网络技术支持找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项目受理中心 水洁惠、吴娟、朱靖海

联系电话:88101380  88119160  88105072

其他问题:科技处  郑瑜  

 联系电话:86330359

可行性论证报告模板(仅供参考).doc

常州市申报通知链接http://kjj.changzhou.gov.cn/html/kjj/2020/MHFPIKKM_0426/36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