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盟发明专利申报成员国及成果认定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1      访问次数: 264

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因欧盟成员国中存在一些专利无需实审的备案制国家,专利质量无法保证。为有效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现对欧盟发明专利申报成员国及成果作出如下认定办法:

在意大利、荷兰、卢森堡、爱尔兰、希腊、瑞典、马耳他、拉脱维亚、立陶宛等一些专利无需实审的备案制欧盟成员国申请和授权的发明专利,学校不予以成果认定。

本通知办法适用于202011日之后申请和授权的相关欧盟发明专利。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