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工作安排,2021年度理工科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为科学、规范地做好统计工作,请依照《常州大学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常大〔2021〕61号)文件要求,做好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我校教职员工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产出的科研成果,已被录用但未正式出版的论文和著作不作统计;2020年度如有科研成果遗漏统计的今年可补充统计,其他年度遗漏成果不再进行认定。
二、统计项目:
论文发表、论文索引(2021年度被检索)、论著、成果鉴定、报奖成果、外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专利授权、著作权、标准、横向项目、纵向项目。
三、统计方式:
由各成果负责人登陆学校个人门户,点击校内应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并进行业绩分配。
论文发表、论文索引(2021年度被检索)、论著、成果鉴定、报奖成果在个人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注:1.论文、论文索引、论著由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录入;如果第一作者是研究生,导师是通讯作者的论文,在系统内第一作者处填写导师姓名,在后面备注内写明第一作者研究生的姓名,并备注导师为通讯作者。2.论文分区以论文正式出版上一年度的中科院JCR期刊大类分区为认定依据),经科研秘书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业绩分值分配;
外国发明专利公开和授权、国内专利授权、横向项目、纵向项目无需录入,由负责人直接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对相应成果进行业绩分值分配(注:如2020年度外国专利公开、授权或国内专利授权有遗漏成果未录入系统的,请教师将相关证明材料直接交至科技处知识产权科,由科技处统一负责录入系统)。
四、提交的证明材料:
(1)论文发表录入时需要同时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论文索引直接在论文发表模块中录入,无需再填写论文索引模块的相关信息,科技处汇总系统内的索引信息,统一交由学校图书馆完成认定工作;
(2)论著录入时需要同时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证明材料,包括论著封面、版权页、序言或前言、目录、封底;
(3)成果鉴定录入时需要同时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完整的鉴定证书;
(4)报奖成果录入时需要同时在系统中上传的材料有单位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获奖人为我校教师的信息必须填写清楚。如获奖成果的证书为次年发放,可先录入相关信息再后补证书。
五、具体统计进度安排如下:
(1)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论文发表、论文索引(2021年度被检索)、论著、成果鉴定、报奖成果等科研成果在管理系统中录入。
(2)2021年11月26日-12月3日
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在系统里审核本单位教师录入的科研成果,待学校最终审核通过后,将学院当年的审核结果按要求从系统中导出,形成纸质材料,审核人、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一并提交科技处留存(具体审核要求另行通知)。
(3)2021年12月1日-12月20日
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学校审核通过以后教师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业绩分值分配。(特别提醒:系统内本年度学校审核通过的成果业绩分,教师本人务必在年度考核前完成分值的分配,对于逾期没有分配的剩余业绩分,该分值将直接计算在教师本人当年的总业绩分中)
(4)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电话
纵向项目:86339596
横向项目:86330357
论文发表、论文索引、论著:86334633、86330133
成果鉴定、报奖成果:86330032
外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专利授权、著作权、标准:86334530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领军期刊类目录.xlsx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重点期刊类目录.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