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发明人:
根据《常州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常大〔2021〕62号)第十四条之规定,常州大学为唯一权利人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5年(含授权当年)的维护年费由学校监控缴纳,逾期专利学校不再维护,转由发明人自行处理。
现公示第四批学校维护期满的专利清单(2017年12月31日之前授权所有专利均已维护期满。)
如需办理托管、转让等专利运营事务请与产学研合作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批学校维护期满专利清单20211207.xlsx
附件2:年费缴纳流程及方法.docx
联系人:科技处 王社国 86330220
吴可慧 86334530
产学研合作处 曾德伟 8633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