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简称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人员或聘期覆盖项目执行期的非全职聘用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通过我校申报的需签订依托协议(并指定校内联系人,校内联系人负责申报人简历、科研诚信等问题核查及立项后的相关事宜,依托申报协议请和科技处联系取得),双聘人员通过我校申报的需和其聘任的另外一家单位无纠纷(项目负责人和其聘任学院把关)。
2.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在职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函并附两份正高级专家推荐信;境外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不计入合作单位(附件需提供境外参与人知情同意书)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符合《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申请规定”中的申请条件,并符合限项申请规定。
《指南》请查阅基金委网站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特别提示:
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务必征得主要参与者本人同意,如有合作研究单位需征得合作单位同意(如合作中涉及经费外拨问题务必在申请前签订合作协议,如不涉及经费外拨问题无需签订协议);项目获得批准后,需参与者在申请书中签字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请申请人务必确认参与者简历是否准确,是否不限项(非高级职称参与开始限项:1、请项目主持人务必征得参与者同意,同时使用参与者发送的最新版简历;2、请非高级职称人员注意,答应参与项目的务必做好记录,包含校外人员,参与不能2项)。
二、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含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 连续两年(2021、2022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3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4. 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青年和面上项目时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依托我校申报人员不得更改资助期限)。
5.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主持和申请(牵头申请和参与申请)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承担项目数不超过1项,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从2023(含)年非高级职称参与开始限项,之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2023年度(2023.12.31结题)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请大家认真阅读指南,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科技处。
6. 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基础科学中心在申请时不限项。
7. 原创探索类项目申请和评审阶段不限项,立项后纳入正常限2项要求,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一项原创探索项目(包括预申请)。
*备注(重点):非高级职称参与项目开始限项
三、申请流程
集中受理期可申报的项目类型共13类(详见《指南》),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所有项目均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在线撰写申请书。
1.申请ISIS系统账号,完善个人信息。未申请ISIS系统账号的请联系学院(研究院所)登记申请。注:申请人务必在ISIS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逐一核对包括论文在内的所有成果的标注信息,研究生(硕、博)阶段导师、博士后导师不能为空。
2.撰写申请书。登录ISIS系统,根据所申请项目类型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从ISIS系统申请书撰写模块中下载查看)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可参考附件1 《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申请书撰写完成后,生成“申请书草稿”。
特别提示: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检查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对“申请书草稿”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为更好地帮助申请人检查、校对申请书,请将申请书(正式版,水印为NSFC2023)打印1份报送科技处。同时,科技处编制了《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简称《形式审查表》),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对照《形式审查表》逐条核对申请书相关内容,核对无误后,在各条目后的“□”内打“√”,和本人申请项目无关的条目请打“×”。《形式审查表》申请人签字后,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科技处,无《形式审查表》的申请材料不予接收。
4.有回避评审专家要求的,请在ISIS系统申请书撰写模块中,填写需回避的专家姓名和单位,申请回避的专家不超过3人。
5.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杰青、国家优青项目申请人如需论文收录与引用情况证明,请提前与图书馆查新中心联系。
四、申报注意事项
1.主要参与者不再列入学生(参与人员数量处要记得填写数量);
2.主要参与者简历在线规范填写(申请人在系统中邀请);
3.基础科学中心,科研仪器(部门推荐)在评审阶段是否计入限项有新规定;
4.代表作必须上传全文(专著上传指定页);
5.研究内容不得同时通过其他渠道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
6.指南全文同层次人才项目申报要求有新描述;
7.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不计入限项;
8.个人简历中履历填写必须严格精确到各时间段对应的不同职称,不得只填写最高职称。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伦理审查表申请与办理
本年度生命学部、地学部、医学部、化学、信息等学部项目申请人请留意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需要伦理审查表的申请人,请自行填写附件《动物实验伦理审查表》或《医学伦理审查表》(备案号统一填写),交由学院审查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3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文正楼603,统一办理伦理审查后返回学院,由学院返回到各位申请人处。
2.关于科研诚信
请认真阅读《指南》“申请规定”中科研诚信要求部分,规范撰写申请书,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对于违反科研诚信行为,基金委将视情节予以处理。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须对申请书中所列论文,尤其是代表作的标注对照原文逐一核查,严防漏标、错标或随意删减作者,这是近年来初筛的重点,情节严重的基金委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基金委对申请书全文内容进行相似性检查,申请书与已获资助项目(包括申请人本人已获资助项目)未获资助项目及同一年度其他申请项目的全文或申请书各部分内容相似度过高,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3.相关网址
2023年项目申请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在线填报系统(ISIS)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六、申报时间节点与上交材料
1.申请书在线填写完成后(ISIS系统已开放填写,请注意随时保存,如有技术上问题请点击系统界面最上方“在线咨询”),于3月2日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提交后请密切关注ISIS系统中申请书审核状态,如果申请书被退回,请按照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并提交,直至审核通过(状态显示为“NSFC未接收”);申请书提交后,申请人如需修改完善,请与科技处邮件联系。请于3月15日中午12点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最终稿,3月2日-3月15日之间为校内格式审查阶段。
2.下载申请书正式版并按照以下要求打印,纸质版申请书(含需提交的纸质附件材料,仅需打印论文首页,无需全文)、《形式审查表》于3月3日下午4点前交至科技处以供格式审查(文正楼603房间)。
要求:打印申请书1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人亲笔签名。主要参与者需签字(外单位参与者可提供电子版确认授权书)、合作单位无需盖章(盖章页待项目正式批准后随《项目资助计划书》一并报送科技处)。
特别提示: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版本号应完全一致,纸质申请书应为正式版(水印显示NSFC2023),提交后请注意自行核查是否生成电子版缺页。
请各位老师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准时提交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杨松
电话:0519-86339596
邮箱:ysong2009@cczu.edu.cn
202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常州大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