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工学院、科研院所: 2023年上半年校基金(博士引进人才、校内培养博士人才)申请、中期检查、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校基金(引进、培养)申请需要填写常州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合同,并打印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申请人一份),结题成果指标参照签订的人事协议中对科技成果的指标要求; 二、中期检查需提交中期调查表,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留存核查);中期检查合格拨付二次经费,不合格的予以预警; 三、结题需要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留存核查),请对照人事协议指标,不达标的延期。 四、项目的申请立项、过程化管理以及结题验收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把关审核。 备注:1、已在人事处办理过报到手续的教师(不含提前入职情况),科研启动经费(第一次申请)金额不明确的请本人和人事相关科室进行确认。 2、中期检查项目为2022年上半年申请校基金的项目及之前立项未提交中期检查的(备注:科研启动费的中期拨款为申请审核制,非自动发放,请各位老师务必提交中期检查,学院审核); 3、结题项目为2021年上半年申请校基金的项目及之前立项未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 填写说明: 1、合同中计划类别为两类: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人才培养类:校内在职在岗教师在职攻读博士获得学位后,学校有资助支持的); 2、项目合同中起止年限一般为2年(和人事处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经费一般为科研业务费(不含劳务费,业务费支出范畴以计财处报销为准); 4、申请老师请将申请材料交给学院,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材料留存在学院,学校稍后将进行抽查。 5、学院需要上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song2009@cczu.edu.cn)和纸质版(盖章签字),截止日期6月16日下午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
联系人:科技处计划科 杨松 文正楼603 联系电话:0519-86339596
2023年上半年科研启动经费(引进、培养)经费首次申请汇总表.xls.xls
2023年上半年科研启动经费(引进、培养)二次经费申请汇总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