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工学院、科研院所:
2024年下半年校基金(博士引进人才、校内培养博士人才)申请、中期检查、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校基金(引进、培养)申请需要填写常州大学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合同,并打印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申请人一份),结题成果指标参照签订的人事协议中对科技成果的指标要求;
二、中期检查需提交中期调查表,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留存核查);中期检查合格拨付二次经费,不合格的予以预警;
三、结题需要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留存核查),请对照人事协议指标,不达标的延期;
四、项目的申请立项、过程化管理以及结题验收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把关审核。
备注:
1、已在人事处办理过报到手续的教师(不含提前入职情况),科研启动经费(第一次申请)金额不明确的请本人和人事相关科室进行确认;
2、中期检查项目为2023年下半年申请校基金的项目及之前立项未提交中期检查的(备注:科研启动费的中期拨款为申请审核制,非自动发放,请各位老师务必提交中期检查,学院审核);
3、结题项目为2022年下半年申请校基金的项目及之前立项未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
填写说明:
1、合同中计划类别为两类: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人才培养类:校内在职在岗教师在职攻读博士获得学位后,学校有资助支持的);
2、项目合同中起止年限一般为2年(和人事处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经费一般为科研业务费(不含劳务费,业务费支出范畴以计财处报销为准);
4、申请老师请将申请材料交给学院,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材料留存在学院,学校稍后将进行抽查;
5、学院需要上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ijie@cczu.edu.cn)和纸质版(盖章院长签字),截止日期12月20日下午14: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处计划科 倪杰 文正楼603 联系电话:0519-86339596
2024年下半年科研启动经费(引进、培养)经费首次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