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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通知

发布者:倪杰发布时间:2025-12-09浏览次数:10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负责人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直接经费使用决算日期截止至合同日期(202512月31日

注意:借款和已在财务系统预约但并未报销的经费(应支未支款项)不能列入到决算支出中。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5.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7.项目负责人请将科技处初审通过的材料打印成纸质版本(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可先不装订),其中“审核意见表”请单面打印(项目负责人手签),一份结题报告中的“项目资金决算表”、一份校财务系统导出的“项目科目汇总表”(经费审核用),请于2025123015:00交至科技处文正楼603科技处统一报送计财处,决算经财务处审核后(1月初),在结题申请材料最后一页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计财处负责人签章盖章版本材料返还至科技处。

校内结题纸质材料(如基金委退回修改)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1月915:00(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往年结题通知要求和我校寒假有关工作安排,为保障结题项目的顺利提交和后续项目的申请,结题材料请大家务必在寒假正式开始前结束)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1.依托单位需先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结题材料,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2.依托单位应于通知规定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逐项确认,将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与结题项目清单等纸质结题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联系人:倪杰   联系电话:0519-86339596


备注:

1.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后,请及时关注网上审核情况,审核没有问题后请打印结题报告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其中“审核意见表”请单面打印(项目负责人手签),一份结题报告中的“项目资金决算表”、一份校财务系统导出的“项目科目汇总表”直接经费科技处(文正楼603),科技处统一报送计财处进行经费决算审核,决算无误的计财处盖章。

2.关于财务决算的相关说明:(1)如有合作单位并外拨经费的,需对方单位提供相应的决算证明,需要对方财务盖章,对方财务证明要作为附件上传。双方总决算要和计划书的预算一致。(如有变更经费的,需提供经费变更表-主要为设备费);(2)如从外单位转到我校项目,在原依托单位支出的决算需要原依托单位出具并加盖对方财务章,前后依托单位总的决算要和计划书一致。(如有变更经费的,需提供经费变更表);(3)根据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经费抽审反馈来看,被抽审项目(2021年12月31日结题)的经费决算时间截止至合同日结束日,以后的支出不再计算到结题报告的决算中。在校财务系统导出决算时,时间截止到202512月31日;(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结题模板发生变化,注意下载最新版本,不要使用原保留模板。

3.项目参与人员保持稳定性,项目参与者不得擅自退出或者增加结题申请书的参与人员需和申请书中的项目参与人员一致,不一致的需提供基金委相应学部回复的同意人员变更的通知(自结题通知发出不在允许变更)。提交结题材料时,附件中上传带水印的申请书课题组人员页,如人员变更的请附件中上传基金委变更同意函。


附件:

1、2025年底国自然结题项目清单-2025.12.9.xls

2、如何填报项目结题报告.pdf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财务系统导出参考方法.docx

4、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5版)-国自然系统导出.pdf

5、2025年国自然项目结题系统填报注意事项(请重点关注)-2025.12.9.pdf

6、项目决算编制说明(包干制项目)-国自然系统导出.pdf

7、项目决算编制说明(预算制项目)-国自然系统导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