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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5月19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科协国际及港澳台科技交流与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郑瑜发布时间:2026-05-12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国际科技组织建设要求,推动全省民间科技交流活动,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服务江苏“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2026年度省科协国际及港澳台科技交流与合作计划项目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2026年度省科协国际及港澳台科技交流与合作计划资助项目包括“国际科技组织建设专项”和“国际科技交流活动专项”两大类别。“国际科技组织建设专项”包含“国际科技组织培育”,“多边合作机制、国际科技组织代表处建设”,“国际科技组织建设服务”三个子项,“国际科技组织培育”和“多边合作机制、国际科技组织代表处建设”两个子项另行按有关渠道进行申报。

(一)国际科技组织建设服务

项目内容:对具备服务推动国际科技组织筹备、注册、运行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成功经验,能够为国际科技组织建设提供持续高质量全方位服务的有关单位进行立项支持资助,资助额度每项不超过30万元。

申报主体:有关事业单位、设区市科协、省级学会、高校、科研院所等。

(注:该类别为定向)

(二)国际科技交流活动专项

项目内容:围绕拓展民间科技人文交流渠道,集聚海外智力和创新成果服务地方产业科技创新,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推动国际科技组织、海外科技团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江苏开展交流合作,增进我省与国际及港澳台科技界的开放、信任、合作关系,支持各创新主体开展国际性及港澳台科技交流合作活动。鼓励相关单位整合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资源,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海外人才项目对接、海智大赛、海智专家江苏行、国际学术会议等系列活动。资助额度每项10—20万元。

申报主体:

国际科技组织、海外科技社团、有关事业单位、省级学会、市县(区)科协、海智计划基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

申请单位需为国内法人单位,项目应当有配套资金支持。报国际会议或论坛等项目需提供会议的批件或备案等相关文件

二、实施流程

1.组织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经审查、评审、公示等环节无异议后按要求完成签订项目资助合同。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项目应当于 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2.经费使用。省国际(港澳台)科技交流与合作计划项目经费应在项目申报书和资助合同列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

3.严格落实审核责任。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项目推荐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设区市科协汇总审核;国际科技组织、省级学会、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科协、海外科技团体及合作机构等单位可直接提交省科协审核。

4.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好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获得资助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保留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追责的权利。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登录江苏省科协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kxsb.jskx.org.cn),申报入口为“国际(港澳台)科技交流与合作计划”端口。按照系统提示认真填报,完成后提交。

2.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申报阶段不需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需要签字盖章的材料,可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 2026 年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填完请与科技处联系审核并上报。

联系人:郑瑜

联系电话:86330359

国际交流活动项目申报书模板 - 副本.docx(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