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申报分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两类(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面上项目
1、申报范围
项目主要面向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2、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研究期限为2026.09-2028.09)。
3、项目经费
项目所需经费由学院及课题组筹措,项目投入不低于3万元,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承诺页不装订单独上交。
4、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级项目、省科技厅项目支持的,不予推荐。有在研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①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厅项目、省教育厅项目不予推荐;②原则上承担过上述项目的建议学院不推荐;③2026年国自然项目应报未报的不予推荐
(五)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根据各学院上一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国自科立项及35周岁以下科技人员(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目前未承担过国自科项目)占比因素综合分配指标如下:
全校向教育厅推荐申报限20项,采用逐级淘汰的政策,学院推荐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学院推荐指标分配如下(不超过):石化学院(含联反所):7项,大数据学院:4项,机械学院:4项,石工学院:4项,药学院:4项,微电子学院:3项,城建学院:2项,安全学院:3项,材料学院:3项,医工学院:1项,环境学院:1项,机器人产业学院:1项,城乡矿山研究院:1项,自然院:1项,商学院:1项,经济学院:1项。
注意:商学院、经济学院提交课题需为自科课题,属于国自然研究领域的可申报项目(不含管理学部资助领域),社科类项目不予受理。
(六)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二、重大项目
1、申报范围
项目主要面向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2、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2026.09-2029.09)。
3、项目经费
项目所需经费由学院及课题组筹措,项目投入不低于10万元,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承诺页不装订单独上交。
4、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鼓励申请人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必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全校向教育厅推荐申报限10项,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主管部门 |
1 | 江苏省能源与环境催化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科技厅 |
2 | 生物质高效炼制及高质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 国家发改委 |
3 | 高端化学品先进制造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教育厅 |
4 | 油气与新能源储运技术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教育厅 |
5 | 材料表面科学与技术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教育厅 |
6 | 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 | 江苏省教育厅 |
7 | 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教育厅 |
8 | 绿色过程装备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教育厅 |
9 | 智慧油气工程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教育厅 |
10 | 新能源安全与事故防控重点实验室 | 江苏省教育厅 |
11 | 先进功能材料江苏省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江苏省教育厅 |
12 | 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江苏省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 江苏省教育厅 |
重大项目由各实验室所在学院和重点实验室负责筛选,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与学院及实验室联系。
三、项目申报时间节点
1、截止至10月7日15:00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推荐名单及以下材料至科技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nijie@cczu.edu.cn):
①(面上项目、重大项目)项目申报书PDF版(含附件证明材料,材料按申报书中附件要求提供)(见附件1、2)
电子版请按以下要求命名,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XX学院+姓名+教育厅面上项目申报书(2026年度)”、“XX学院+姓名+教育厅重大项目申报书(2026年度)”
注意:电子版附件材料(论文提供首页及刊物封面复印件(标注清楚作者本人)、专利需授权(提供授权页)等证明材料同申报书一起提供,注意大小不超过5MB.
②申报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3、4)
(2)纸质材料:
①学院需提供院长/分管副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4)
②经费自筹或配套承诺(单独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2、学校遴选后,推荐项目上报教育厅材料另行通知。
推荐名单以学院推荐为准,不接收个人申请。
联系人:倪 杰, 联系方式:0519-86339596
附件1.XX学院+姓名+江苏省教育厅面上项目申报书(2026年度).doc
附件2.XX学院+姓名+江苏省教育厅重大项目申报书(2026年度).doc
附件3.2026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2026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