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开展常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重新编制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0-06-03 访问次数: 824 |
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及直属单位: 根据常州大学〔2019〕51号文件(关于修订常州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科研纵向项目中的结余经费进行重新编制使用,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情况的实际需求填写《常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计划任务书》,重新编制支出预算。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科研管理部门及其他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和财务处审批通过后重新开设账号。 根据学校审计整改推进会议精神重点针对2013年及以前立项课题(已结题)进行结余经费结转,请涉及的相关老师在2020年6月11日之前使用完毕或者办理结转,逾期归学校统筹安排。 纵向经费结余结转办理部门:
注意事项:
4、国库支出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以SCZ开头的)不办理结转。
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重新编制流程 一、 项目负责人重新编制,二级学院、科研院所审核 二、 科研管理部门及其他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三、财务处审核并重新设立账号 四、结余结转工作请在2020年6月11日之前完成
科技处、产学研合作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 202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