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上半年校引进、培养人员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4-02 访问次数: 1073 |
各学院: 2021年上半年校基金(博士引进人才、校内培养博士人才)申请、中期检查、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校基金(引进、培养)申请需要填写校基金合同,并打印一式一份; 二、中期检查需提交中期调查表,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中期检查合格拨付二次经费。 三、结题需要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打印一式一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四、纸质材料上交的截止时间:4月12日上午10点(以学院为单位来交) 联系人:科技处计划科 史丹 文正楼603 联系电话:86339596 备注:1、已在人事处办理过报到手续的教师(不含提前入职情况),科研启动经费(第一次申请)金额不明确的请本人和人事处人事科进行确认。 2、中期检查项目为2020年上半年申请校基金的项目及之前立项未提交中期检查的; 3、结题项目为2019年上半年申请校基金的项目及之前立项提交结题申请的项目; 填写说明: 1、合同中计划类别为两类: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校内培养博士人才); 2、项目合同中起止年限一般为2年(和人事处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经费一般为业务费(不含劳务费); 4、申请老师请将申请材料交给学院,学院统一收齐后上交,不接收个人材料提交,在截止提交日期前提交逾期不再办理。 5、学院需要上交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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