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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者:郑瑜发布时间:2023-05-25浏览次数:468

各位老师:

   2023年度江苏省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开始了,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一)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等发展的相关高技术产业。

(二)优先支持第三代半导体、氢能和新一代储能、基因技术及细胞治疗、零碳负碳先进技术等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工程中心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需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行业(重点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不存在因环保、安全生产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省工程中心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未采取法人形式组建的,必须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尤其是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二)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依托单位为企业的,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8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2022年度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以申报的省工程中心计)。

(四)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五)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主持(承担)过本领域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标准制定(含依托单位)。

(六)鼓励以依托单位为主,联合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共同建设工程中心,注重行业内协同和产业融合。科技成果所有权必须归属申报的省工程中心或依托单位。

三、申报流程

我校只有1申报名额,采用逐级淘汰制,各学院于65日中午11:00推荐不超过1项到科技处(含附件的完整纸质材料1份,含附件的完整PDF材料1份,汇总表电子版1份、汇总表纸质版1份),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学院推荐的项目须在纸质汇总表上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

四、最终材料申报要求

最终上报的申报材料于6月8日前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7套(需签章齐全;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采用上下册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另附电子版光盘两张(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采用Excel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采用WordPDF格式各一份)。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记号笔注明所属设区市名称(或主管部门名称)、依托单位名称和工程中心名称。

五、联系人:郑瑜

  联系电话:86330359  61002

  Email:zhengyu@cczu.edu.cn

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