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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郑瑜发布时间:2024-04-28浏览次数:86

各位老师:

2024年度江苏省科协人才托举项目申报开始,今年申报方式和资助方式有很大变化,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2024年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培养时间为2年,资助主体有三大类:省科协资助、省级学会资助、常州市科协资助,老师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申报类型,每个资助主体要求和申报推荐途径如下:

(一)省科协资助(即学会联合体)

名额为100名,每人3万元。分8个学科领域,由学会联合体组织实施

1、计划从这个途径申报的,我校有3个推荐名额,采用逐级淘汰方式组织实施。各学院于5月14日前提交学院盖章的推荐人汇总名单、纸质申报书一份(含附件)、电子版PDF完整材料一份至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遴选,实施申报,每个学院至多推荐1名。相关参考模板见附件。

2、计划从这个途径申报的,常州市科协也有10个推荐名额、各省级学会也有3个推荐名额,老师们不需经过学校,自行跟市科协或相关省级学会联系。相关学会和科协联系人见附件。

(二)省级学会资助

名额为314名,每人2-5万元,由67个省级学会组织实施

计划从这个途径申报的,老师们不需经过学校,自行跟相关学会联系。相关学会和科协联系人见附件。

(三)设区市科协资助

名额为189名,每人2-6万元,由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泰州、宿迁等9个设区市科协组织实施。其中常州市科协出资资助30名,由市科协组织实施

计划从这个途径申报的,老师们不需经过学校,自行跟市科协联系。相关科协联系人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

(二)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

(三)申报学会联合体的,应当是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申报省级学会的,应当是相关学会的会员;申报设区市科协的,应当是该市的科技工作者。

(四)具有中国国籍,在苏工作,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

三、实施程序

(一)计划通过学校推荐至省学会联合体的老师,由各学院5月14日提交科技处,科技处组织遴选,遴选通过的老师登录系统注册,选择申报类型:省科协资金资助(学会联合体),审核单位:选省部属高校科协,填写《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

其余自行找学会或市科协推荐申报的,自行登录系统注册,选择其他申报类型和渠道,填写《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填报流程见附件。

(二)形式审查。学会联合体、相关省级学会和设区市科协(以下简称“实施单位”)依据遴选条件,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三)专家评审。各实施单位分别制定评审方案、召开评审会,选出拟资助人选。

(四)公示上报。拟资助人选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联合体主席团会议或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科协。

(五)发布名单。省科协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统一发布资助对象名单,颁发入选证书。各实施单位与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托举工程资助对象的评选,坚持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

(二)各实施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遴选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等,按资助名额和要求,筛选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范围内的资助对象。

(三)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涉及国家秘密。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各实施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理论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及科学道德等方面情况有确切的了解,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

登录“江苏公众科技网”(http://www.jskx.org.cn/)的申请申报入口,进入“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申报系统”,自行注册,在线填写提交《申报表》后,无须等待审核通过,即可下载打印签字盖章页。本人签字、同行专家评议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扫描成1份PDF文件(非图片格式)进行上传。

通过学校申报的最终版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5月28日前上交。须报送的纸质材料有:

1.《申报表》一式5份(含原件1份),签字盖章;

2. 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申报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 保密审查证明1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

附件通知附件.docx

学院汇总表.docx

联系人:郑瑜

联系电话:8633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