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办法》(常科规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相关文件请到kjj.changzhou.gov.cn政策法规栏下载),请各学院抓紧时间做好2020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常科发〔2020〕8号),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验收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可以向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对应处室申请延期,延期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面上项目(市级科技经费拨款在30万元以下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集中评估按季度组织。由于疫情影响,本次集中评估项目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验收申请网上截止日期为5月18日17:00,所有书面材料请扫描后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纸质材料上报学校,提交时间同上。通过集中评估的项目自动生成验收证书,项目申报单位无需另行填报。
2.采用总结、终止方式结题的项目,在网上填报验收申请的同时,须提出书面的总结或终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