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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5月4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书面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沈琴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398

根据《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第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书面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1.验收对象和方式。市级科技经费拨款50万元(不含)以下的面上项目,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自动生成验收证书,可在线打印。

2.验收流程。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填写验收申请表并提交,经项目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提交书面材料。“项目实施和验收操作说明”请登录平台后在首页下载。

3.验收时间节点。校内网上验收申请提交截止时间5414:00,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项目合同务必附上,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报待网上验收申请通过后另行通知提交时间。

附件1:常州市科技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内审适用).doc

附件2:附件:书面验收材料要求(6).doc

附件3:常州科技项目验收名单.xlsx

附件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财务系统导出参考方法.docx


备注:1、先填报系统内容,2、财务决算请按照附件4要求来完成导出财务盖章决算,并填写附件1,稍后去财务盖章、审计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