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书面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1.验收对象和方式。市级科技经费拨款50万元(不含)以下的面上项目,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自动生成验收证书,可在线打印。
2.验收流程。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填写验收申请表并提交,经项目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提交书面材料。“项目实施和验收操作说明”请登录平台后在首页下载。
3.验收时间节点。校内网上验收申请提交截止时间5月4日14:00,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项目合同务必附上,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报待网上验收申请通过后另行通知提交时间。
附件3:常州科技项目验收名单.xlsx
附件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财务系统导出参考方法.docx
备注:1、先填报系统内容,2、财务决算请按照附件4要求来完成导出财务盖章决算,并填写附件1,稍后去财务盖章、审计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