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及主要改革措施
1、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主要改革措施:
(1)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2)交叉科学部新增科学工具领域(T05)受理代码,在交叉科学部受理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类)中为科学工具领域单设赛道,培养造就一批具备先进科学工具研制能力的专业人才。此外,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完善对科学工具研制的资助渠道。
(3)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和叶企孙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人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人;对于以上联合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4)重点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重点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5)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6)以面上、青C项目为切入点,重塑申请书结构框架,推动申请书“瘦身提质”。在申请书“填报说明”处增加: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撰写申请书,是学术思维与表达能力的体现。面上项目申请书正文原则上控制在30页以内,鼓励简洁表达。
二、申请资格
(一)校内工作人员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学校在职人员(在2026年3月20日(含)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可以依托常州大学申请各类项目。
2、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学校在职人员(在2026年3月20日(含)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必须有2名同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可申请部分项目。同行专家推荐信需要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02-0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推荐信(适用于既不具有博士学位也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科学基金).doc
3、非我校全职聘用人员,依托常州大学申报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我校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的工作时间,需上传人事处聘任协议。
4、非我校工作人员(在2026年3月20日(含)前不能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得以常州大学名义牵头申请和参与申请基金项目。
5、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在申请书中应如实填写聘用信息,且不得同时以境内申请人和境外合作者[指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外方合作者]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需上传人事处聘任协议。
(二)博士后人员
1、人事关系在常州大学的全职博士后,提供个人承诺书,可申请面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部分其他项目(见指南要求)。承诺书由学校科技处项目科存档备查。
02-02 常州大学全职博士后依托常州大学申请基金项目的承诺书(适用于人事关系在常州大学的全职博后).docx
(三)在职博士生
1、无论是否已具备校内工作人员申报资格,在职博士生需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亲笔签名的同意函,导师同意函需要作为附件上传系统。然后按照(四)外单位人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后,依托常州大学申报。
02-0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导师同意函(适用于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申请科学基金).doc
(四)外单位人员
1、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在保证申报书质量的前提下,与我校签订协议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依托常州大学申请部分项目。
提供材料:
(1)外单位人员依托常州大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协议。科技处项目科存档备查。
(2)常州大学校内依托院系及校内负责人承诺函。科技处项目科存档备查。
02-04 依托常州大学申报协议、项目依托院系及校内责任人承诺函(适用于外单位人员).doc
2、非我校聘用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项目。
三、申请限项
此处仅为要点,申请人须对照《指南》进行最终研判。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除特别说明外,2026年12月31日资助期满项目不计入限项。(即2026年12月31日结题的项目,从2026年1月1日起不再计入限项)
4、高级职称人员申请或正在承担合计限2项(具体类型参考基金委2026年指南),2019年(含)以前获批参与的项目不计入。
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合计限1项,参与申请和正在参与承担项目数合计限2项(“1+2”模式),2022年(含)以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2023年(含)以后申请和参与的项目计入。晋升为高级职称后,之前承担主持(资助期未满)项目计入限项,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青年和面上项目时无法灵活选择资助期限,但可变更依托单位。
7、其他限项规定请大家认真阅读指南。
四、相关网址
1、2026年项目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2、在线填报系统(ISIS):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亦请关注界面中“重要提示”“帮助中心”“常见问题”等模块。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可进行信息检索,查阅项目摘要、结题报告等信息,供参考使用。
五、申请书填报方式
1、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正文”和“预算说明书”(预算制)模版必须下载2026年撰写模板)。【不是“撰写提纲”】(文档中允许编辑的区域以浅色底纹突出显示,是唯一可供填写内容的位置,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没有的栏目,请填“无”;预算说明书中“其他来源资金”没有请填“无”)


2、主要参与者不包括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人简历信息采用和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个人简历切勿使用2025年及之前生成的版本,工作单位信息,请务必准确填写(包括单位处于境内境外,单位名称是否完整准确)。
3、青年(A、B、C类)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其他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4、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申请代码2”及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代码(除重点优先资助领域等限定代码外)应选择到各学科最后一位(一般为4位数字,青年、面上必须到4位数字代码)。请严格对照指南中对应代码研究领域,以免出现研究方向与代码不一致导致的不予受理问题。
5、代表性论文要根据论文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对本人署名情况按照系统给出的标准选项进行标注(特别注意共同一作和共同通讯的标注,尤其是项目申报人简历中代表作本人涉及到共一或共通讯情况,其他通讯和共一人员不得漏标),不得篡改顺序,此为初筛重点,情节严重的基金委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附件需要上传代表性论文全文PDF(专著上传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六、重点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中,研究生和博士后阶段导师姓名务必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间应连续,相应职称/职务/所在单位信息应务必真实准确,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如“1986年至今教授”。
2、境外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不计入合作单位,高级职称人员遵守总数合计限2项规定,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遵守参与限2项规定(附件需提供境外参与人知情同意书,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
3、请务必留意各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提出的不予受理范围。
4、预算制项目且有合作研究单位的,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在计划书提交之前需签订正式合作研究协议,申请阶段无需签订!经费如需外拨,项目申请人和合作方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申请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字,一式两份由科技处和项目负责人留存备查;经费无需外拨,请在预算说明书中注明经费无需外拨。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
5、请高度重视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6、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避免出现项目获批准后补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时,“主要参与者拒绝签字”或“合作研究单位拒绝盖章”等情况。合作单位如为基金委注册依托单位的,单位名称需和基金委注册名称一致;如不是注册依托单位的,必须和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7、申请书正式提交后请注意自行核查生成的电子版是否缺页。
8、优化分类申请与试点分类评审,申请人根据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9、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列出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的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按要求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
10、科研诚信要求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须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2)应当按照《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申请书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3)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4)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
(5)在撰写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七、申报时间节点(2026.3.4提交初审版,2026.3.13提交终审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安排,2026年度项目集中接收期于3月20日16:00截止。为预留充足的审核与修改时间,我校设定以下内部截止时间,请务必严格遵守:
项目申请人:
1、2026年3月4日(周三)20:00前,系统内提交申报书,以便进行校内形式审查(逾期提交,请院系和申报人自行检查申报书形式)。提交后请密切关注ISIS系统中申请书审核状态,如被退回请按意见及时修改并提交,直至审核通过(状态显示为“NSFC未接收”);申请书提交后,申请人如需修改完善,请与科技处邮件联系。
2、2026年3月13日(周五)20:00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终审稿。
3、2026年3月4日-3月19日期间,科技处格式审查(3.4-3.10日初审、3.13-3.19日终审)
4、2026年3月20日(周五)中午12:00前,科技处全部上传基金委,逾期不候,感谢配合和理解。
学院科研秘书:
1、2026年3月1日(周日)15:00前,伦理审查申请与办理,项目申请人请自行填写《常州大学医学伦理审查表》(附件5)或《实验动物使用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6)(备案号科技处统一填写),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文正楼603,科技处统一办理伦理审查后返回各学院。伦理审查表需要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2、2026年3月9日(周一)15:00前,汇总报送《申请人信息核查确认表》(附件2,根据上交的“附件1-1、1-2”如实填写,学院签字盖章)、《人才类项目申请资格审查表》(附件3)、《常州大学全职博士后依托常州大学申请基金项目的承诺书》(附件4-1)和《关于依托常州大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协议、项目依托院系及校内责任人承诺函》(附件4-2),相关申请人如缺少上述材料,申请书不予受理。
3、学院存档备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1)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2)(申请人本人签字(含日期)
个人简历采用在线方式采集,请申请人务必留足充足时间进行网上填报!
未尽事宜详见基金委《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明细表待完善后添加至本通知)
八、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杰
电话:0519-86339596
E-mail:nijie@cczu.edu.cn
若本通知与《指南》不一致,以《指南》为准。
附件材料:
附件1-1:(院系存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注意签署日期).pdf
附件1-2:形式审查表(待完善)
附件2:(院系提交)常州大学二级学院项目申请人信息核查确认表(2026年)(注意多个表格).xls
附件3:(院系提交)人才类项目申请资格审查表new(学院3月9日前提交).docx
附件4-1:(院系提交)常州大学全职博士后依托常州大学申请基金项目的承诺书(适用于人事关系在常州大学的全职博后).docx
附件4-2:(院系提交)依托常州大学申报协议、项目依托院系及校内责任人承诺函(适用于外单位人员).doc
附件5:(院系提交+本人上传)常州大学医学伦理审查表.doc
附件6:(院系提交+本人上传)实验动物使用伦理审查申请表.doc
其他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