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2年度常州市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要求如下: 一、指南类别 2022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发展高附加值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创新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医药、人工智能产业为重点支持的方向,支持创新研发、鼓励科技合作、集聚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惠民、强化知识产权护航,设立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基础设施、科技服务业及知识产权五大计划类别。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科技服务业计划要求见具体通知);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3.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四)优先支持类 1.优先支持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2.优先支持高端人才牵头的项目。 3.优先支持与国内重点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4.优先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21年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的企业,该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2.截至2022年4月1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前一年内总结结题或前两年内终止、撤销,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除外),该企业本年度不能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已经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0〕97号)做出相应处理。 3.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4月11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22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直接登陆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登陆系统后,在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校内评审时使用通知中的附件版本,学校推荐开通系统账号申报时请在系统中下载正式版本为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固定格式见附件或在市科技服务平台附件中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承诺书原件不要和书面材料装订在一起,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承诺书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应用基础、社会发展、国际合作(5001-5003)请与杨松联系,联系电话64051; 2、国际合作平台申报请联系郑瑜老师,联系电话:61002; 3、其余类别项目请与企业所在的区科技局联系; 4、软科学申报安排请与人文社科处联系; 5、各二级申报单位: 理工科学院:材料学院、石化与食品学院、石油工程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筹)、药学与医学院(筹)、微电子学院、计算机人工智能与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理工科科研院所:城乡矿山研究院、联合化学反应工程研究所常州分所、医工院、自然研究院 6、项目申报类型指标分配: (1)国际合作 ①国际合作项目:上述理工科学院及理工科科研院所指标限推荐1项,总计12项,最后全校取2项(项目指南代码:5001、5002、5003)) ②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机构)建设项目:不限项(项目指南代码:5004)。(注:项目中外合作双方应具有良好的交流合作基础,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规范严谨,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同时明确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外文合作协议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应用基础:上述理工科学院指标限2项,上述理工科科研院所指标限1项,总计20项,最后全校取15项。(按照指南要求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原则上国家青年基金、省青年基金有资格申报未申报人员不予推荐)。 (3)社会发展:上述理工科学院指标限2项,上述理工科科研院所指标限1项,总计20项,最后全校取9项。生物医药资助类项目请选择“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后补助)”进行申报,申报数量不计入申报限额。
校内申报时间4月15日上午10:00截止,各学院和科研院将纸质汇总表(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ysong2009@cczu.edu.cn)和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交科技处文正楼603。
五、备注 1.学校最终筛选出的项目将于4月2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2.书面评审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学院推荐后一式三份上交以备评审,在格式审查中学院做好审查工作,如果研究年度计划或指南方向代码出现严重格式问题的,不予推荐评审。
市科技局指南链接: 社发: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627164889135731 应用基础: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406164889006980 国际合作: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490164888910893 |